來源:寧夏區住建廳、建筑管理
近日,寧夏自治區住建廳印發《關于加強我區建設工程監理工作若干規定》的通知, 本《規定》自2023年6月9日起施行。明確:
1、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可憑執 (從)業資格證書、退休證明和聘用合同上崗履職。
2、將存在下列情形的監理單位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監理企業資質的;
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
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 1年內累計發生 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
發生性質惡劣、危害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
對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監理單位,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包括單位名稱、機構代碼、個人姓名、證件號碼、行政處罰決定、列入部門、管理期限等。
并將被列入“黑名單”的監理單位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在市場準入、評優評先、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將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監理單位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
3、注冊監理工程師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征得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3項。
文件原文: